道德经答疑录 『经营企业之道11』豪门血案(深圳系列讲座20160901) 这是半年前台湾发生的事情。 豪门本是寒门。第一代,算是个农民,朴素的农民。勤劳奋斗,经营企业有成,进入了台北市。第二代,继续把祖产做大,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财团,拥有五星级的酒店和豪华的旅游区。 到了第三代,五兄弟接班经营,结果发生了争执、惨剧。在家族会议上,认为分配不公的老四,竟然当场开枪,把老二、老三打死, 再开枪自杀。老五本想劝和,见情况不妙,赶快躲开了。大哥因为在国外,也才躲过这一劫。 很多人都想留更多的钱财给子女。但是,如果没有把他的人格、品德教育好,留越多的财产,越是在害他啊! 如果您喜欢本站,可以点击收藏本站或者设为首页,方便您阅读本站内容! 返回目录:道德经答疑录 上一篇 『经营企业之道10』大富翁游戏(深圳系列讲座20160901) 下一篇 『无为的深意及应用1』怎样界定“有为”跟“无为”之间的度?(20160110广州中山大学) 发表评论点击这里取消回复。 您的称呼 评论内容